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

《幻奇文學研究》稿約

十九世紀的歐洲,現代幻奇文學隨著哥德式小說揭開反理性復興」的序幕。其創作主要啟發自浪漫主義,而古典與中世紀豐富的神話、傳說、民間故事與童話則扮演浪漫主義幻奇文學創作的決定性角色。德國作家歌德、霍夫曼、格林兄弟,法國作家諾迪耶、梅里美、莫泊桑,或英國作家渥普、史考特、柯洛瑞茲等,他們的幻奇作品都是詩學化的神話再創造。

十九世紀的考古風潮,更帶動這個時代的學者、科學家、作家對於神話學的興趣。早期由於語文學家對神話學的興趣和投入研究,進而發展出比較神話學,並成為比較文學的先鋒,幻奇文學、比較神話學與比較文學兩百年來更形緊密相連。中國、日本等亞洲國家,幻奇文學與神話向來互為文體,並且有悠久的歷史,在中國最早被稱名為志怪,在當代稱為神怪文學,然而卻因為語言的隔閡與文化的認知侷限,西方學者常誤以為中國神怪文學即是民間(口傳)文學。

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生物考古學蓬勃發展,全球中、西讀者共同欣賞魔戒哈利波特》、亞洲(尤其是日本)恐怖電影,幻奇文學與恐怖電影在文藝市場享有龐大的佔有率,科學和文學幻想結合的科幻小說漸形重要的地位,原始神話與神話想像對於分析心理學、人類學與想像詩學研究展現關鍵性影響。近年來在歐洲的科學家,對神話語言與想像懷有更多信心與科學式幻想,尤甚於人文學者。

科學家因為理性與科學實驗,瞭解人類已知的有限與未知的可能,而人文學者卻常因理性與科學方法預設了未知的非真實性。我們認真看待此幻奇、神話的創作與現象,以學術專業的角度與方法,深入研究其內向文本藝術性與外向脈絡性,因此創辦幻奇文學研究》,希望藉之以號召志同道合的專家學者,共創學術榮景。

一、《幻奇文學研究》(以下簡稱本刊)為純學術性刊物,旨在促進深度了解幻奇文學發展的歷史,以經典及創作現象為主要課題,重新省思「古典」與「現代」的關聯性,並以「東西方世界」之整體性觀點來研究幻奇文學之詩學內涵及文化現象。

二、本刊為年刊,發表園地全面公開,竭誠歡迎海內外各界人士賜稿。

三、本刊與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院「怪異與幻奇美學研究團隊創立的《奧特蘭托:幻奇文學r暨藝術研究》期刊合作,定期選譯此刊物自創刊號(1991)以來的法語論文,並且同步介紹現行的專刊主題與書評。

四、本刊所登載以研究性論文為主,兼及研究討論、述評、書評及其他相關之論述。期刊主要以中文稿為主,如有特殊需求,則考慮英、日文稿。來稿應依本刊〈撰稿格式〉寫作:中、日文論文文稿以一萬到二萬字為原則,英文論文文稿以十五頁到四十頁(兩倍行高或隔行打字)為原則;譯稿以學術名著為限,並須附考釋、註解及分析討論;其他各類文稿,中、日文以一萬字為限,英文以十五頁為限(以上均含註腳、註解、參考文獻及空白字元)。

五、文稿內容以臺灣資訊工業策進會大五碼(Big-5)或統一碼(Unicode)繁體漢字集為準:簡體中文請自行轉換字碼;日文請以統一碼表示;如遇電腦缺字,請參考中文全字庫(http://www.cns11643.gov.tw/),依國家標準中文交換碼(CNS11643)造字(或附造字檔)。

六、來稿務必包含中英文之題名、摘要(三百字以內)及關鍵詞(七個以內)並附真實姓名、簡介(現職服務機構及完整職銜)、及聯絡方式(地址、電話、傳真與電子郵件)。

七、本刊設編輯委員會,處理集稿、審稿、編印及其他出版相關事宜。來稿一律由本刊編輯委員會進行初審(形式審查),再送交學者專家進行複審(實質審查);複審完畢後,更由編輯委員會逐一討論是否採用。

八、請勿一稿兩投。來稿若曾以其他語文或不同之形式發表,應取得相關授權同意,並予以註明。文稿若涉第三人著作權部分(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),請自行取得相關授權同意;若有抄襲、剽竊、或重製等侵權行為,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作者負擔,與本刊無關。

九、來稿未獲審查通過者,恕不退還。通過者,將於本刊及附設之電子版登載全文;來稿刊出後,一律贈送作者該期二本與往後兩期各一本。

十、關於已登出之文稿,稿件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,本刊則享有著作財產權;日後除作者本人將其個人著作集結出版外,任何目的及任何形式之重製、轉載或翻譯,皆須事先徵得本刊同意,始得為之。

十一、來稿請將文稿(紙本或含有電子檔案之磁片)郵寄至:

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

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

幻奇文學暨新修辭研究室

《幻奇文學研究》編輯委員會

或將文稿之電子檔案以電子郵件寄至:

fantastic@mail.ndhu.edu.tw

十二、洽詢電話:03-863-5312 黃敏雯助理

十三、徵稿截止日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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